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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募见习岗位本次计划招募见习人员20名,具体岗位信息如下: 二、见习对象与申请条件(一)见习对象 1.高校毕业生:毕业时间在2年以内(以毕业证书颁发时间为准)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。 2.失业青年:年龄16-24周岁、处于失业状态的青年。 (二)基本条件 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 2.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。 3.道德品质良好,职业素养端正,工作态度积极,服从公司管理与安排。 4.认同公司企业文化,自愿遵守见习期间各项管理规定。 三、招募程序公开招募工作依次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等程序进行。 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 1.报名 报名时间:2025年11月03日—2025年11月16日18:00。 报名人员需提供《 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业见习申请表》(见附件)签字扫描件及电子文档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失业证明等材料,并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 1733656384@qq.com,发送邮件时请将压缩包及 电子邮件名称命名为“见习岗位+姓名”。 2.资格初审 公司将对报名人员投递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,符合岗位条件的,以电子邮件或电话、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。报名信息错误、无法联系报名人员本人及不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,不再单独通知。 (二)资格复审及面试 1.资格复审 考生需携带报名表、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 2.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、岗位匹配度等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,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。具体面试时间、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。 四、考察 面试结束后,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,均进入考察环节,最终以考察情况等额确定见习人员。考察通过函调学校(咨询辅导员、院系意见)、核查无犯罪记录等方式,重点考察“德、能、勤、绩”等方面表现。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,经研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,也可不再递补。五、见习 (一)考察合格者须参加体检,体检合格者,由公司确定为拟见习人员,由公司以电子邮件或电话、短信形式通知到本人,同时在广元发展集团官网上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见习手续。 (二)见习期间,公司与见习人员签订《就业见习协议书》。见习生活补贴标准参照《广元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》及公司实际确定,不低于广元市最低工资标准。 六、考核与留用见习期满后,公司出具见习证明,对考核表现优秀人员可作就业推荐。 七、其他 (一)资格审查贯穿见习招募全过程,见习申请人应对个人填报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,并妥善保管个人信息,防止信息被他人冒用。对于存在虚假、伪造等情形的,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见习申请资格,已进入见习阶段的人员将取消见习资格,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。 (二)见习岗位招满前,可接受补报,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。 (三)本公告由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。 监督电话:0839-3285162 报名咨询电话:何老师 3311596 13320752910 详情请见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Xe-GeLRg1ajx2OZzGHkyEA(附就业见习申请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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